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学生管理工作教师学习新修订学生管理规定。2020年12月16日下午,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学工管理的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在6103会议室学习新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和伟副书记带领大家对新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做了解读,她认为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在教育法治理念上的进步,体现出以下亮点:
鼓励学校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修改后的《规定》指出:“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这为励志创业的学生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过去我们把所有的学生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没有个性差异,在学生中间实际是有差异的,有的学生可能需要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可能对市场很敏感,实践的能力特别强。
《规定》同时指出,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能够在实践中取得成果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可能比单纯的实习更加有序成效,所以创业的成绩能够转换成学分,更好地把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能够促成实践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可能对学生的成长更有倡导意义。
亮点二:休学创业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
《规定》规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当学生真正的进入休学创业的阶段,可能在特定的周期没法完成休学创业的目标,有可能在社会上需要的时间非常长,如果单一的规定六年或者八年时间,这样的学习年限这个时间太笼统,没有考虑到个体的差异性,学生没法在上大学和创业中进行很好的结合。如果采取针对性差异,这才是真正的因材施教,有利于我们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
如果我国高校都实行完全学分制,实施弹性学制,也就不需要特别强调休学创业。在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中,大学生可以自由选科,选师、选时,自主确定自己修学的年限,在求学期间可以因创业,暂时中断学业,也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诸如旅行、调整状态而让学业“间隔”一段时间。